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热电总厂老区煤场封闭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调试前信息公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热电总厂老区煤场封闭改造工程项目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如下:公示时间: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5日。
马钢公司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的精神,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热电总厂老区煤场进行封闭改造。本项目为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建成后能够大幅削减颗粒物的排放量,符合皖发[2018]21号和马政[2018]6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热电总厂老区煤场封闭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投资总额:395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建设地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热电总厂厂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拆除现有的半封闭钢结构料棚、防尘网、挡墙等设施;采用气膜结构对现有储煤场进行全封闭处理;新建汽车受卸、汽车洗车台等设施。
二、试生产信息
本项目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主体气膜结构棚建设完毕,2020年12月31日项目主体气膜结构棚投运,拟于4月30日全线进行热负荷试车、试生产,计划调试3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调试需延期12个月,特此报告。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煤场卸煤、堆煤产生的粉尘,采用气膜结构对储煤场进行全封闭处理,并设置射雾器喷雾降尘。
(2)废水
本项目员工由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用水。生产废水为汽车进出防夹带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辆进出、运输和卸煤产生的噪声以及射雾器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及厂房隔声的方式,降低噪声的污染,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1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员工由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汽车冲洗平台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生产设备维修和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机油。沉淀池污泥全部回用煤场再利用,不外排。废机油暂存依托现有热电南区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环境评价工作,2020年9月24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马环审〔2020〕288号予以批复,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组织生产运行。
六、投诉和反馈
1、市环保局信访科,电话:8357071;
2、企业联系人:赵红兵,
电话: 0555-288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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